租賃結束
End of your tenancy – Chinese (Traditional)
本資料說明書僅供用作法律指南,不應用作為代替法律建議。
它適於居於澳州新南威爾士州或者受到該州法律影響的人士。
租客擁有權利
根據《2010 年住宅租賃法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10) 和《2019 年住宅租賃規例》(Residential Tenancies Regulation 2019),作爲澳洲新南威爾士州 (New South Wales, Australia) 的租客,你是擁有權利的。本資料摘要為你解釋有關租賃結束的法例。如果你需要幫助,可以聯繫你當地的租客服務 (租客諮詢及倡護服務 — TAAS) ,電話號碼於下面列出,或瀏覽 tenants.org.au查看其他資料摘要。如果你需要傳譯員,可致電翻譯及傳譯服務,電話: 131 450。
租賃結束 — 基本須知
在大多數情況下,如果業主想結束租賃 (租約),他必須給你書面終止通知 (termination notice)。
你可以終止租賃的原因取決於協議的類型以及你是否合租人。至於要採取什麼行動則取決於你的理由。
租賃協議 (租約) 的類型
協議有兩種類型 — 請查看你租賃協議中的條款 (Term) 或協議條款 (Term of Agreement) 的內容:
- 固定期限協議 (fixed-term agreement) — 有指定期限 (如 9 個月)
- 無固定期限協議 (ongoing periodic agreement) — 沒有指定固定期限。
終止通知
終止通知必須採用書面形式,它必須由提出終止要求一方 — 你或業主/代理 — 簽署,並必須包含以下內容:
- 處所地址
- 你遷離處所的日期,或業主/代理要求你交付該處所的空置管有權的日期 — 也就是說,你遷出及親自歸還鑰匙
- 理由 (如有的話)
終止通知必須妥善發送或遞交:親自遞交、郵寄,又或是把通知放於一個寫有地址的信封内,然後找人放入收件人的住宅或商業地址的郵箱。
保留一份通知副本及記錄你如何及何時發出通知,又或是你何時收到通知。
如果通知採用郵寄方式發出,就必須加上 4 個工作天的投遞時間。
在業主 (和任何合租人) 同意下,你可以隨時撤回你自己發出的終止通知。
你的押金
在遷出與歸還鑰匙後,你就可以申請退還押金,有兩種申請途徑,一. 你可以通過網上平台在線房租押金 (Rental Bonds Online) 二. 從新南威爾士州公平交易署 (NSW Fair Trading) 那裡取得一份 ‘Claim for refund of bond money’ (要求退還押金申請) 表並填妥,你或許可以從業主/代理處取得該表。
如果你和業主/代理均同意退還給你的押金金額,你便可以在已填妥的申請表上簽字,也請業主/代理簽字,然後把申請表郵寄、傳真或親自交回公平交易署。公平交易署可以把押金存入你的銀行賬戶,或將支票寄到你的新地址。
就算你與業主未能就退還押金金額達成協議,你仍然也可以提出退還申請。你可以在申請表内填寫你希望退還給你的金額,並不需要業主/代理簽字,然後把表格交到公平交易署或利用在線房租押金 (Rental Bonds Online) 遞交該表。假如業主/代理對你的申請沒有異議,公平交易署將在 14 天後向你支付該金額。假如業主/代理對你的申請有異議,他們必須在接到通知的 14 天内,向新南威爾士州民事與行政仲裁庭 (NSW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– NCAT) 提出申請,並書面告知公平交易署他們已向仲裁庭提出申請。仲裁庭將裁定如何處理押金。
在沒有獲得你的同意下,如果業主/代理想從押金中申索金額,他們必須在租賃協議結束時填寫一份處所狀況報告,並給予你一份狀況報告副本,以及他們申索維修費的估價、報價、發票或收據的副本。公平交易署也會給你書面通知,告知你有關業主/代理所提出的申索要求。若你對其要求有異議,就必須在接到申索通知的 14 天內,向仲裁庭申請命令,要求向你發放全部或部份押金,並以書面通知公平交易署你已作出這項申請。仲裁庭將裁定如何處理押金。
由業主提出終止
在固定期限協議 (fixed-term agreement) 結束時,業主/代理可以無需依據 (no grounds),只需 30 天 (包括期限最後那天) 的通知,便可終止與你的租約。即便他們在該固定期限內出售處所,也不能終止協議。除非他們向仲裁庭提出,又或是你違反了協議 (違反其中一項條件),否則他們不能在固定期限協議期間終止協議。在這種情況下,他們需要給你 14 天通知。
對於無固定期限協議 (periodic agreement),業主/代理必須給你 90 天通知才能在沒有理據的情況下終止協議;如果已把物業出售,也須給你 30 天通知;如果因你違返協議,則須給你 14 天通知。
過了終止通知所定的限期仍未遷出也是合法的。如果你在終止通知的最後一日還未遷出,業主可以向仲裁庭申請終止令,該終止令只能由執行吏 (Sheriff) 執行。任何人不等執行吏執行仲裁庭命令而不讓你進入處所,可處大筆罰款,並可能需要向你作出賠償。
由租客提出終止
如果你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協議 (periodic agreement) 而現在想遷出,在大多數情況下,你需給業主/代理發出書面終止通知,並在通知上寫明你交出處所的日期。你也可以在那天之前遷出,但你必須支付房租直到寫在通知上最後那天為止。
在某些情況下 (如下所述),你可以向仲裁庭申請終止令,如果仲裁庭發出該命令,就會終止你的租賃協議,及清楚寫明你必須遷出的日期。
無固定期限協議的最短通知期
如果你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協議 (periodic agreement) 而現在想離開,你最少要給予 21 天終止通知。請在通知内所定下的日期或之前遷出。在某些情況下,你或可提早遷出,例如業主/代理未有履行租賃協議中所定的義務。以下是一些特別情況的例子;如果你不確定,可與你當地的租客服務聯繋。
固定期限協議內終止協議
如果你想在固定期限協議 (fixed-term agreement) 期間終止租賃協議 — 即要在原先同意日期之前遷出 — 你可能有責任要向業主支付毀約費或賠償,你應與你當地的租客服務討論你的情況,因為有一些法律上的指定理由,是允許你在不會受罰的情況下終止協議。
固定期限協議結束的最短通知期
如果你想在固定期限協議結束時遷出,最早遷出的日子就是固定期限的最後一天。遷出之前請至少提早給予 14 天通知,固定期限的最後一天,是你給予 14 天通知的最後機會,即是說,在通知期限之後,協議就變成無固定期限協議 (periodic agreement),到時你必須給予 21 天的終止通知。你的協議,將於你向業主或代理交出該處所的空置管有權那時終止。
終止合租租賃
如果所有合租人都遷出
如想在固定期限協議結束時終止租賃,所有合租人都必須簽署終止通知,並給予 14 天通知。在無固定期限協議期間,終止通知只需其中一個合租人簽名已屬有效。你必須將該處所的空置管有權交出才能終止協議。
如果只得一個合租人遷離
假如其中一個合租人想在固定期限協議期間遷離,他可以嘗試:
- 將租賃轉給另一人,或
- 在特別情況下,向法庭申請終止令,結束租約。
在無固定期限協議期間,一名租客給予業主和每名合租人 21 天終止通知,便可以結束他的租賃,在遷出後,該租客就不再受該租賃約束。
特殊情況
在一些特殊情況下,你或許可以縮短通知期,以下是一些例子。
特殊依據
在以下任何一個依據,你可以至少提前 14 天發出終止通知:
- 業主想出售處所,但在你開始租賃之前並沒有告知你此意圖
- 你需要或已經接受護老院的名額
- 你已獲得分配並已接納入住公屋
然後你可按照你的通知,交出該處所的空置管有權。你不需要爲提早終止租賃而向業主支付賠償。
家庭暴力
特殊依據包括: 一名合租人或住客正經歷家庭暴力。如果你覺得自己正受到家庭暴力侵害的風險,請聯繫警方或一些如家庭暴力熱綫 (Domestic Violence Line) 電話: 1800 656 463 等服務,或是與你當地的社區法律中心聯繫 (婦女可以找家庭暴力法律服務),討論去或留和/或申請「暴力禁止令」(Apprehended Violence Order – AVO)。
處所不可使用
假如處所屬於下面情況,你可以立刻發出即時終止通知並遷出:
- 遭毀壞,或變得完全或部份無法居住 (因為你或業主/代理違反協議的情況除外)
- 不再可以合法地用作住所
- 被強制程序收購 (如政府徵購土地建高速公路)
在以上任何一種情況下,你都在採取行動前,應該向你當地的住客服務咨詢。
困難
如果繼續履行租賃會給你造成過度困難 (undue hardship),你就可以向仲裁庭申請終止你的固定期限協議。在申請之前,請向你當地的租客服務咨詢。
仲裁庭會考慮證明你情況 (如財政或健康) 以及業主情況的證據。如果仲裁庭發出終止令,可能會命令你要向業主支付賠償。
歧視
《1977年新南威爾士州反歧視法》(NSW Anti-Discrimination Act 1977) 和聯邦反歧視法賦予新南威爾士州租客權利,如果你認為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,是因為你屬於某個特定的群組,請聯繫你的租客服務,以取得資訊和轉介。
需要更多幫助
- 請聯繫你區內的租客服務 (租客諮詢及倡護服務 — Tenants Advice & Advocacy Service TAAS) 來獲取免費及獨立的租賃建議。下面列出了他們的電話號碼,或者在 tenants.org.au/get-advice 輸入你的郵政編碼或住宅區來搜查區內服務的資訊。如果你打的是長途電話,工作人員將樂意給你回電。如需傳譯員,請致電 131 450。
- 請瀏覽 tenants.org.au 以獲取更多有關租賃權利的資訊
- 如果您正面臨債務困難,請致電
全澳債務熱線 – National Debt Helpline 1800 007 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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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資料說明書僅供用作法律指南,不應用作為代替法律建議。
它適於居於澳州新南威爾士州或者受到該州法律影響的人士。
© 新南威爾士州租客聯盟
本資料說明的最後更新日期為 2022 年 5 月
Factsheet updated in 2022.
© Tenants' Union of NSW